门头沟区商场监督办理局关于近期餐饮业食物安全大查看中发觉缺点的处置通报(第八十七期)
近期,网络上曝光多起餐饮环节食物安全危险危险的舆情,门头沟区商场监督办理局深化源头办理,强化底线思想,坚持“零忍受”,严厉打击餐饮环节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坚持严管、严控、严罚的高压态势,高度执行“四个最严”的要求,安排对辖区连锁餐饮、学校食堂等重点单位做全掩盖监督查看,现将查看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北京苑食舫餐厅,招牌称号品尝居。查看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二、北京顺南新餐饮有限公司,招牌称号华 莱 士。查看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则拟定、施行生产运营进程操控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三、北京汇友食屋餐饮办理有限公司,招牌称号汇友食屋。查看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则拟定、施行生产运营进程操控要求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四、北京天润隆餐饮办理有限公司,招牌称号古城牛肉面。查看发现当事人存在未按规则定时保护、清洗、校验餐饮服务设施、设备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责令改正、给予正告。
五、北京张小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招牌称号馋师傅。查看发现当事人存在后厨环境不卫生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责令改正、给予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