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式消费是指在健身文娱、餐饮住宿、教育训练及商业零售、歌剧影院、美容美发、洗浴服务等休闲文娱职业呈现的“先付钱后消费”消费形式。
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法供给产品或许服务的,应当与顾客缔结书面合同。经营者与顾客签定的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经营者的称号、负责人、注册地址、联系方法、一致社会信誉代码与存案编号;单用处卡的称号、品种和功用,及其购买、充值、余额查询、运用、退卡方法,记名卡还应包含挂失、转让方法;收费项目和规范;当事人的权力、职责;预收资金管理方法;胶葛处理准则和违约职责;有关规则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则的其他事项。
预付式消费合同建立后,顾客身体健康等预付式消费合同的根底条件产生了当事人在缔结合一起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危险的严重改变,持续实行合同关于顾客显着不公平的,顾客能够与经营者从头洽谈;在合理期限内洽谈不成,顾客恳求人民法院改变或许革除预付式消费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四)约好经营者有权单独改变兑付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价款、品种、质量、数量等合同实质性内容;
(五)革除经营者对所兑付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瑕疵担保职责或许形成顾客丢失的补偿职责;
(七)存在其他扫除或许约束顾客权力、减轻或许革除经营者职责、加剧顾客职责等对消费的人不公平、不合理景象。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法供给产品或许服务的,应当依照约好供给。未依照约好供给的,应当依照顾客的要求实行约好或许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当预付款的利息、顾客有必要付出的合理费用。